运城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体检公告

导语 运城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定于2023年10月20日进行,具体内容详情见正文。

  运城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一览:

  一、体检对象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未达60分不能进入体检;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未达70分不能进入体检。

  此次体检对象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非教师岗位和其他事业单位岗位的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与集中地点

  体检时间:2023年10月20日

  集中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10月20日早6:30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在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门口(运城市盐湖区中银大道19号)集合,集合后统一前往体检医院。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按国家有关标准,由体检医院向考生收取。

  四、考生纪律

  (一)考生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面试准考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凡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迟到15分钟以上的或未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不得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实行挂牌号体检,不得将本人姓名告诉体检医生,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 考生须空腹参加体检,体检前注意休息,请勿进食、饮水、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结束后,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统一进行登记,待孕期完毕后统一补检。)

  (六)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随后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进行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由承担复检的医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

  (七)请参加体检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加强个人防护,以免影响体检。

  体检有关事项可咨询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咨询电话:0359-266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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