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没有出生证明怎么上户

导语 有部分公民没有出生证明,户籍信息丢失等,可以持下面这些证件向常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

  答:从未申报过户口,且无《出生医学证明》的人员,可持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单位或村(居)委会证明、学校就读证明、社区民警调查报告等证明材料及其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向常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不能提供具有说服力的证明材料的,应当提交DNA亲子鉴定材料。

  备注:原已登记户口,因错误注销、计算机信息丢失等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应持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原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村(居)委会证明等原始依据,向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

  更多信息:

  1、获准回内地定居的港澳居民,应当由本人持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批准定居港澳地区的原内地居民回内地定居通知书》,向定居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

  2、获准定居大陆的台湾居民,应当由本人持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批准定居通知书》《台湾居民定居证》,向定居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获准回国定居的华侨,应当由本人持省级人民政府侨务部门出具的《华侨回国定居证》等有效证明材料,向定居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

  3、获准加入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应当由本人持公安部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入籍证书》等有效证明材料,向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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