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个税住房贷款利息专项扣除政策

导语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扣除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 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具体政策,详见正文。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扣除、

扣除
范围
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
(不超过240个月)
扣除
方式
定额扣除
扣除
标准
1000元
扣除
主体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
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婚后可选择其中一套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或对各自购买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注意
事项
1.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2.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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