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各种户口注销所需材料一览

导语 运城居民户口注销所需要什么材料?运城居民户口注销所要什么证明材料?运城本地宝为你解答,详见正文。

  一、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需要注销户口的人员。

  申请材料

  (一)申报人的身份证,属单位或村(居)委会申报的还需提供申报人单位介绍信或证明;

  (二)死者户口簿、身份证(如无法提供身份证,须申报人书面说明);

  (三)公民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办理;

  (四)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死者家属或监护人的书面申请或社区、居(村)委会证明办理;

  (五)公民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办理;

  二、被法院宣告死亡需要注销户口的人员。

  申请材料

  (一)申报人的身份证,属单位或村(居)委会申报的还需提供申报人单位介绍信或证明;

  (二)死亡人员的户口簿、身份证(如无法提供身份证,须申报人书面说明);

  (三)人民法院死亡宣告判决书;

  三、出国(境)定居需注销户口人员。

  申请材料

  本人或直系亲属持个人申请、户口簿、身份证、外国护照或已在国(境)外定居的证明材料。

  四、应征入伍或被军事院校录取的军人。

  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

  (二)应征入伍通知书或军事院校《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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