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驾驶证满分教育学习只能采取现场学习的情况

导语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全部采取现场教育形式开展满分教育,现场教育时间为七日:

  (一)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的;

  (二)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驾驶人;

  (三)除本记分周期外,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中有两个记分周期有记满12分记录的。

  【相关信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场教育时间不得少于5日:

  (一)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

  (二)校车驾驶人;

  (三)除本记分周期外,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中有一个记分周期有记满12分记录的。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