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驾驶证满分教育学习注意事项
导语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1、驾驶人满分教育时间为七日,每日教育时间累计不得少于三小时,其中现场教育时间不得少于二日。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场教育时间不得少于五日:①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以下简称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②校车驾驶人;③除本记分周期外,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中有一个记分周期有记满12分记录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全部采取现场教育形式开展满分教育:①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的;②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驾驶人;③除本记分周期外,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中有两个记分周期有记满12分记录的。
4、若因故无法按时参加现场教育的,在满分教育申请有效期内,驾驶人可通过【满分现场教育暂停申请】提前一天在交管12123APP上提出满分现场教育暂停申请。每个场次最多允许暂停一次,办理暂停申请总次数不得超过三次。
5、满分网络学习形式包括课件学习和模拟考试,课件学习包括视频课件和文档课件,其中模拟考试每天学时最多计入45分钟。学习过程中系统不定时抓拍学习照片。当天累计学满3小时,由管理员审核通过后,视为当天教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