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户口注销需要哪些材料
导语 户口注销人员可以持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等资料申请办理,公安机关对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预受理审核,详见正文。
运城户口注销需要哪些材料?
答:
①死亡注销: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需要注销户口的人员。
申请材料:
(一)申报人的身份证,属单位或村(居)委会申报的还需提供申报人单位介绍信或证明;
(二)死者户口簿、身份证(如无法提供身份证,须申报人书面说明);
(三)公民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办理;
(四)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死者家属或监护人的书面申请或社区、居(村)委会证明办理;
(五)公民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办理。
②宣告死亡注销:被法院宣告死亡需要注销户口的人员。
申请材料:
(一)申报人的身份证,属单位或村(居)委会申报的还需提供申报人单位介绍信或证明;
(二)死亡人员的户口簿、身份证(如无法提供身份证,须申报人书面说明;
(三)人民法院死亡宣告判决书。
③出国(境)定居注销:出国(境)定居需注销户口人员。
申请材料
本人或亲属持个人申请、户口簿、身份证、外国护照或已在国(境)外定居的证明材料
④参军入伍注销:应征入伍或被军事院校录取的军人。
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
(二)应征入伍通知书或军事院校《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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