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境外驾驶证换证业务须知

导语 办理境外驾驶证换证业务须知。

  一、需要提供的资料

  □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 境外人员的身份证明,即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

  1、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2、台湾地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所持有的有效期三个月以上的公安机关核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3、华侨的身份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4、外国人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居(停)留期为三个月以上的有效签证或者居留许可,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

  5、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

  □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 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出具公证处出具的中文翻译文本。

  □ 一寸白底近期正面免冠彩照6张(照片要示: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不着制式服装或白色上衣,常戴眼镜的居民应当配戴眼镜)

  二、以上资料中未标注 □ 的是您仍需准备的资料,请按告知单上的要求带全所需凭证,在全部资料备齐后到16号窗口办理。

  三、考试要求

  在全部资料备齐时

  申请换领C1准驾车型的,需参加科目一考试;换领A1、A2、B1、B2准驾车型的,需参加科目一和科目三的考试。

  科目一在受理当月的14日,姚孟科目一考场考试。

  科目三在科目一考试合格后,申请B1、B2,下月的24日,姚孟科目三考场考试;申请A1、A2,隔月的14日,姚孟科目三考场考试。

  四、免试条件

  1、与我国签订互认机动车驾驶证协议不需要考试的,按照协议执行。

  2、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持境外驾驶证的,按照外交对等原则核发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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