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导语 已参加运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均可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参加补充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详见正文。

  运城市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答:年满65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已享受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补充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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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月1日起,已年满65周岁并享受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居民,不用缴费,可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直接按月领取补充养老保险政府补贴(出口补)待遇,有补缴保险费意愿的,可以一次性补缴,最长补缴年限不超过15年,补缴费用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运城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养老保险】可获运城养老保险办理/缴费入口/地点+待遇资格认证+缴纳方式+缴费发票等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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