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还未填报享受一老一小扣除的应该如何享受

导语 可以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享受,具体相关内容详见正文。

  答:纳税人还没有填报享受2023年度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享受。纳税人自9月份纳税申报期起,就可以由任职受雇单位按照提高后的新标准扣除,也可以在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按照新标准申报扣除。

  【相关阅读】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额度在父母之间如何分配?

  答:1.根据政策规定,在具体扣除方式上,父母可选择由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监护人不是父母的,也可按上述政策规定扣除。

  2. 财政部税政司、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申报当月扣除,也可以在以后月份发工资时补充扣除;平时发工资没有扣除的,或者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也可以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补充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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