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发热人员必须去门诊吗?可以自己买药吗

导语 运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37号通告指出要强化发热患者就诊管理。具体管理办法详见正文。

  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

  1、要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快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备注:未规范开设发热门诊(诊室)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一律不得擅自诊治发热患者,对发现的相关症状患者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规范进行信息登记报告,并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

  2、各零售药店在销售退热类、抗病毒类、抗菌类药品时,要在实名登记信息的基础上,严格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发现购药人员体温、健康码、行程卡异常的,要立即报告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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