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夏县大气污染治理交通管制限行(路段+绕行路线)

导语 夏县冒黑烟车、重中型柴油货车、散装物料运输车、渣土车、冒黑烟及无牌无证燃油三轮车、摩托车进行专项整治行动,部分路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详见正文。

  一、限行区域:

  城区林荫路以南,西北、西南环城路、临夏线(西门口至禹王市场)以东,康杰路以西,禹王大道以北(含以上路段)。

  二、限行车辆:

  大中型货运车辆、柴油货车、低速载货汽车、轻型自卸货车、拖拉机、农用三轮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冒黑烟车及环保不达标车辆。

  三、限行时段:

  1、冒黑烟及环保不达标车辆全天24小时限行。

  2、环保达标车辆向交警大队秩序股(301室)申请办理通行证后,根据审批的时间和道路通行。

  四、特殊车辆通行规定

  1、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城管、工商、交通、环保、食品药品监管执法车辆,气象监察车辆,邮政及救援、清障专用车辆、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不受限行规定。

  2、为创优营商环境,方便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对确需进入限行区域的从事鲜活农副产品运输、物流配送等关系民生的车辆,为县域企业运输原料、产品的车辆,可向交警大队秩序股(301室)申请办理通行证后,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五、重点违法行为及管控措施

  (一)黄标车、冒黑烟机动车辆在主城区或在县城建成区上路行驶的;

  (二)冒黑烟、渣土车、中重型柴油货车等闯禁令、伪造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的;

  (三)渣土车未采取盖蓬布、厢式运输等密闭措施;

  (四)柴油货车排放不达标和散装物料车抛洒;

  (五)不清洗车身、轮胎带泥、易抛洒扬尘的货运车辆;

  (六)非道路机械车辆上道路行驶等 。

  (七)对环保未达标车辆先行扣留,联合环保、交通部门进行尾气监测、依法处罚。

  六、绕行路线

  1、往泗交、祁家河方向

  (一)由埝掌镇、胡张乡、南大里乡、尉郭乡方向驶入的重中型货车和柴油车、散装物料车绕行埝裴线(修路期间绕行胡张一东张南村-司马村)--大候西口--墙下十字口--西南环丁字口--滨河西路--滨河东路;

  (二)由平陆县、庙前镇方向驶入的重中型货车和柴油车、散装物料车绕行省道232线(临夏线)大辛路口--大墙线--西南环丁字口--滨河西路--滨河东路;

  (三)由闻喜县、水头镇方向驶入的重中型货车和柴油车、散装物料车绕行省道232线(临夏线)大候西口--大墙线--西南环丁字口--滨河西路--滨河东路;

  (四)由祁家河乡、泗交镇方向驶入的重中型货车和柴油车、散装物料车由夏南线--滨河东路-滨河西路--西南环-大墙线

  驶出县城。

  2、由郭道往庙前方向

  (一)由后夏线绕行埝裴线(修路期间绕行胡张-东张南村-

  司马村)--232省道(临夏线)--国道209线--庙前;

  (二)由后夏线绕行埝裴线(修路期间绕行胡张-东张南村-司马村)--省道232线(临夏线)--大墙线--庙前。

  七、法律责任

  对违反规定的车辆,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之规定,予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对不服从交警管理阻碍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公告自2021年11月13日起执行,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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