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新生儿入户需要哪些材料

导语 运城新生儿上户需要《出生医学证明》、父母户口簿或身份证、结婚证,父母持这些证件可为为新生儿上户。

  婴儿(包括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出生后应在一个月内,由户主或监护人向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不需当事人提供未落户证明,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出生医学证明;

  (二)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方死亡等特殊情形的只提供一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三)父母结婚证(非婚生的除外);

  (四)非婚生子女需提供居委会、村委会证明以及社区民警的调查报告。

  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当事人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

  出生医学证明存有可疑情况的,公安派出所应当予以扣留,并联系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作进一步核查、鉴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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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申请条件:

  若新生婴儿出生后尚未取得合法身份,新生儿姓氏姓名符合国法律法规规定,那么久可随父(母)申报出生登记。

  2、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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