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新生儿上户时间
导语 新生儿(包括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出生后应在一个月内,由户主或监护人向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更多新生儿上户相关事项,详见正文。
答:新生儿上户口期限一般在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在当地派出所即可办理户口迁入、变更业务)
新生儿上户指南
1、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
(2)公安派出所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2、所需材料:
《出生医学证明》、父母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结婚证。
3、办理时限:
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4、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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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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