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无犯罪记录证明单位怎么开?

导语 运城无犯罪证明单位申请查询的,由单位向单位住所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具体申请所需材料等信息详见正文。

  运城单位申请无犯罪证明方式一览:

  单位查询本单位在职人员或者拟招录人员的犯罪记录,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从业禁止的规定。

  单位申请查询的,由单位向单位住所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当持:

  1. 单位介绍信

  2.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

  3. 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申请表》

  4. 被查询对象系单位在职人员、拟招录人员的有关材料,或者被查询对象的授权材料

  (注:《查询申请表》在派出所领取并当场填写,查询申请表应当列明查询事由,被查询对象身份信息以及申请查询所依据法律的具体条款。)

  【相关阅读】

  犯罪记录是指我国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的客观记载。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认有罪外,其他情况均应当视为无罪。

  另外,有关人员涉嫌犯罪,但人民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裁定,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办案单位撤销案件、撤回起诉、对其终止侦查的,属于无犯罪记录人员。

  (只有经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有罪的才算有犯罪记录,无犯罪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所以,犯罪记录证明是对申请人“有无刑事犯罪”的一种证明。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运城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无犯罪证明】可获运城无犯罪证明办理条件+材料+流程+个人办理/单位办理+用途+适用对象等资讯。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