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材料

导语 运城外地人可以申请公租房,需有稳定1年以上工作及社保缴纳。具体申请条件及材料已整理好,详情见正文。

  运城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材料一览:

  申报材料:

  1、《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核原件留复印件一份,户口簿复印件包括首页、本人页和所有家庭成员页);

  3、申请人与工作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和收入证明材料;工作单位经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会确定且已签订投资协议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申请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和收入证明材料;

  4、经申请人就业公司审核后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家庭住房情况证明;

  5、孤、老、病、残者和低保户提供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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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申请审核工作由住建、民政、公安等相关部门和街道、社区负责,实行常态化受理。

  2、低收入及中等偏下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财产收入由运城市盐湖区民政部门认定。

  3、符合低收入困难家庭准入条件的,优先保障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及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

  4、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轮候对象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5、准入条件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每年进行动态调整。

  》》》点击阅读:运城公租房怎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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