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绛县限行通知(持续更新)

导语 降低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进一步净化我县道路交通环境,维护良好交通秩序,满足市民通勤需求,减少道路交通隐患,促进城市道路交通有序运转,结合道路交通客观实际,现就绛县城区实施机动车通行管控措施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更新于1月11日

  一、管控范围及限行路段:

  绛县县城建成区管控范围:规划浍水大街以南、涑水大街以北、中条山路以西、规划西环路以东。

  绛县县城建成区限行路段:

  绛山街:中条山路至仪门路路段

  振兴街:中条山路至西环路路段

  厢城街:中条山路至城西红绿灯路段

  倗国路:涑水街至绛山街路段

  和平路:涑水街至浍水大街路段

  文公路:涑水街至浍水大街路段

  健康路:涑水街至振兴街路段

  文体路:涑水街至绛山街路段

  车厢路:涑水街至振兴街路段

  紫金山路:涑水街至北大街路段

  二、重点管控车辆:

  黄标车、冒黑烟车、渣土车、专项作业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柴油货车、拖拉机、农用三轮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轮式专用机械车、重、中型载货汽车(含燃气)。

  三、管控措施:

  每日晚22:00时至次日06:00时允许重中型载货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车辆通行。

  道路清扫等市政日常作业类车辆、新能源货运车辆全天通行。

  国四(含)以下柴油货车全天禁止通行。

  四、城市配送车辆优化通行措施:

  为优化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线路,设置两条货运通道:

  和平路:涑水街至浍水大街路段;

  文体路:涑水街至绛山街路段;

  货运通道的通行时间为每日早上8:30至11:30中午13:00至14:00下午15:00至17:00,符合环保要求的配送车辆。

  五、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

  (一)重污染天气三级响应时,城区内渣土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生活垃圾运输车辆除外)。

  (二)重污染天气二级、一级响应时,建城区内实行交通管制,除运输瓜果蔬菜等鲜活农产品车辆及清障、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等专项作业车辆外,禁止重中型载货车通行。

  六、其他规定

  (一)执行应急、救援、抢险的军用、警用、消防、救护等车辆,不受本通告限行措施限制。

  (二)城市配送货车、渣土施工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辆、城市运维等车辆,确需在限行时间、限行区域通行的,凭相关证明到绛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秩序股或政务服务中心交警窗口提交相关资料可通过山西公安一网通一次办申请办理电子通行证。

  (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运行状况及重污染天气预警情况变化,相应调整车辆限行路段、时段及车种等限行措施。

  专项作业车管控措施等同于载货汽车的管控措施。轻型自卸货车等同于重中型载货车管理。

  (四)县应急管理、生态环保、交通管理等部门可根据我县大气污染防治、交通拥堵治理等工作实际,依法发布、实施临时性管理措施。

  (五)违反本通告规定通行的车辆,由绛县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六)本通告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之前已发布的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与本通告相抵触的,以本通告为准。

  2022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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