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机关单位参保人员省内流动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导语 参保工作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更多相关内容详见正文。

  运城机关单位参保人员省内流动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答:参保工作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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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参保人员跨省在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单位之间流动的,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并以本人改革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基金,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基金。转移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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