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符合工伤认定的情况有哪些

导语 运城符合工伤认定的情况包含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等情况,更多相关内容详见正文。

  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相关阅读】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推荐阅读:运城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运城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工伤】可获运城社保查询入口+工伤办理指南+工伤赔偿待遇+工伤认定指南等办理指南。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