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城乡居保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可重复缴费吗?

导语 运城城乡居保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不可重复缴费,小编整理了具体规定内容,详情请见正文。

  不可重复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进入企业参加工作后,需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做暂停处理,然后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不得重复领取。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提取须知:

  个人账户储存额是职工工作期间为退休后养老积蓄的资金,是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退休前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

  参保人员只有出现死亡、出国定居等情况时,个人账户方可按规定继承、支付。

  参保单位缴费方式:

  1、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16%缴纳;

  2、职工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同步缴纳,职工个人缴费由单位代扣代缴;

  3、职工工资总额在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以300%作为缴费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4、职工工资总额在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以下的,以60%作为缴费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运城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养老保险】可获运城养老保险办理/缴费入口/地点+待遇资格认证+缴纳方式+缴费发票等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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